发新话题
打印

[公告] ๑۩۞۩๑『即时通讯』版规 2008(发帖必看)

本主题由 tcmeng-qweasd 于 2008-7-12 19:19 设置高亮
我支持
楼主
但我是新来的
看来我给扣了不少分了
下次改了。

TOP

谢谢提醒!只是每一个vip所必须具备的

TOP

严格遵守楼主的版规,有言则发,无言也灌的思想,

TOP

是不是管得有点太严了?
酷爱周杰伦~~~~

升降机电动平车

TOP

回复 #1 xinshikong 的帖子

大家都要支持版主的规则要不然就没得玩了。所以大家都还是请遵守QQ区的各种要求!做一个守法公民!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TOP

有规定就要执行!
执行中……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TOP

支持!希望中天越来越好!

TOP

希望成这样运行

TOP

要做不违法的事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TOP

定这种规定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可以避免恶意灌水,恶意程序,垃圾广告.支持的举手哈,我举双手哦

TOP

支持啊!!!

TOP

啊,

学习学习,这方面我很菜呀
我是全才我怕谁

TOP

我们会支持论坛的规定,祝愿中天健康发展。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