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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之劳动维权(36)——公司辞退不守纪律的员工,如何才能不支付补偿金

一问一答之劳动维权(36)——公司辞退不守纪律的员工,如何才能不支付补偿金

      问:谢某通过某猎头公司应聘到我公司,双方在经过详谈后达成聘用意向。我公司后与谢某签订了一份为期 5 年的劳动合同,因为他是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可能会接触到我公司的核心技术,当初为防止其跳槽,故双方对解约条件约定了较高的违约赔偿金额。但是谢某任职后表现一直不好,经常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但又够不上情节严重的程度,公司经过讨论后想开除谢某。请问:公司如何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只有用人单位的员工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何为“严重”情节法律却未作出具体的规定。你公司可以在不违法和合理限度的范围内重新拟定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辞退且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如规定对于某些违纪行为虽然性质较轻,但如果达到一定次数,也可为辞退条件。

                            来源:《法制文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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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打出头鸟    不守纪律的人的下场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tsz 威望 +3 鼓励一下,继续努力。 2007-8-19 15:42

http://bbs.ikaka.com/plugin/spread/?uid=99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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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守纪律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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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好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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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这个难办,只有用制度来管理他,要不协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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