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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之交通事故——我弟弟的行为是紧急避险还是交通肇事

一问一答之交通事故——我弟弟的行为是紧急避险还是交通肇事

       问:我弟弟是一名司机。今年6月在行驶过程中,因迎面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在其前方30米处突然横穿公路,我弟弟采取避让措施,致使驾驶的货车侧翻压倒路边的两个行人,行人当场死亡。我弟弟当即报案并自首。请问,我弟弟的行为是紧急避险还是交通肇事?

       答:紧急避险是指为了是国家、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已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你弟弟因为躲避摩托车男子而使两个行人死亡,明显超过了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你弟弟如果在该事故中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则更倾向于涉嫌交通肇事。

                                                  来源:《法制文萃报》王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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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要看避险措施是否恰当以及是否有交通违规行为。
让法律成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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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弟弟的行为是避险不当.已经够成交通肇事罪了...
做为一名司机一个人的生命和两个人的生命.总能分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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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很多人为了避险而出事,而摩托车又跑了,你弟要是找不到,就只能自己承担了,但是如果事实是真的,只能减轻一点责任,补偿没有办法免,除非找到摩托车一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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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sz 威望 +3 鼓励一下,继续努力。 2007-8-2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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