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其他] 公证有什么用?

公证有什么用?

2008-03-29 22:55:56 作者:林奇
      很多人认为公证员就是盖章收费,多一道手续,特别在一些抵押贷款、房产买卖、遗产继承事务中,都觉得办公证挺麻烦,公证费也花得很冤枉。近年来,新闻媒体更是频频曝光负面公证新闻诸如“活人证死”、“宝马彩票”“处女公证”,一时间,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受到强烈质疑。其实任何问题都有两面性,一方面,在目前社会普遍缺乏诚信的情况下,公证员也很难识别虚假欺诈现象,且往往接触诈骗分子的机会远高于普通群众;另一方面,公证作为一种预防性法律制度,属于“不发生纠纷,没人特地感谢你,一发生问题,大家永远记住你”的职业,此外,公证行业自身正面宣传也不够,现阶段也的确存在一些压价收费,降低审查标准的混乱现象,大家对公证职业的一些负面理解其实也完全正常。

      公证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预防纠纷、留存证据、避免诉讼,当事人愿意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以获得法律上的安全。理想化的公证人职业应该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社会工具,通过公证人对社会重大交易事项如房产转让、遗嘱继承、婚姻家庭、公司有关事务的事先审查,并制作成公证书对双方意思表示和事实予以固定,留存证据,从而避免双方事后争议。早在拿破仑的1803年风月法案中就有写道“他们(指公证人)使当事人保存对契约的记忆,并且完整地保管契约文本,防止善意人之间产生分歧,同时,满怀信心地使那些贪婪的人放弃提起不正当要求的念头”。法谚也有云“开一家公证处,关一家法院”,对于公证制度预防社会争讼的信心是非常强大的。其实事先的预防制度远比事后的诉讼制度要节约社会成本,对构建社会和谐也是非常有利的。
伸出援助之手,共同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

TOP

  合法的公证还是很有必要的,可减少法律上的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到处闲逛 威望 +3 鼓励一下,继续努力。 2008-4-27 11:47

TOP

公证很必要   避免扯皮纠纷
常回家看看

TOP

当然有用,只是现在很多假公正使公正的公信度下降了!

TOP

政策是正确的,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公证缺乏应有的程序,而且管理比较模糊。造成目前的公证有点缺乏法律约束力。

TOP

引用:
原帖由 612 于 2008-4-26 22:58 发表
2008-03-29 22:55:56 作者:林奇
      很多人认为公证员就是盖章收费,多一道手续,特别在一些抵押贷款、房产买卖、遗产继承事务中,都觉得办公证挺麻烦,公证费也花得很冤枉。近年来,新闻媒体更是频频曝光负面公证 ...
很高兴又与楼主交流了,虽然您所说的那些现象、个案并不能代表我国公证的主流,但楼主还是一语道破了目前公证的现状,其实就我国公证制度而言,诸如一些经济合同之类公证也做了具体的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的规定,如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作了违约时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当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是,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据此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公证法》、《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问题是如何确实运用和执行这些规定,当事人如何运用这些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诚如您所说,公证行业中的一些害群之马确确实实降低了公证的公信力,如“西安宝马事件”等与公证有关的民、刑事案件,主要是因为公证程序上的纰漏或者是个别公证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应以此为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特别是公证机构应当提高公证员的素质、建立公证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公证诚信评估制度,若要实现我国设立公证制度的初衷,这些措施和制度对于保证公证质量、实现公证效力、提高公证在社会上的公信力都是十分必要的。

TOP

希望公证制度能够做到让老百姓花钱买省心,可从现状看,要走的路不知还有多长!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清晨好 小红花 +1 不错的希望。 2008-4-28 11:29
伸出援助之手,共同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

TOP

引用:
原帖由 612 于 2008-4-28 09:29 发表
希望公证制度能够做到让老百姓花钱买省心,可从现状看,要走的路不知还有多长!
  但是我个人觉得,公证的收费还是偏高了一点,这也是人们少去公证的原因之一。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612 小红花 +1 ^_^ 2008-4-28 12:46

TOP

引用:
原帖由 清晨好 于 2008-4-27 16:28 发表

  但是我个人觉得,公证的收费还是偏高了一点,这也是人们少去公证的原因之一。
如果收费高于诉讼,老百姓不愿意,如果低于诉讼,公证机构不愿意——不要说我将公证制度引入悖论^_^
伸出援助之手,共同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

TOP

引用:
原帖由 612 于 2008-4-28 12:45 发表

如果收费高于诉讼,老百姓不愿意,如果低于诉讼,公证机构不愿意——不要说我将公证制度引入悖论^_^
  如果收费高于诉讼,那不如发生了争议时去打官司了?若不发生事,这钱不就省了?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