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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五旬翁强奸弱智幼女 百般辩解终获五年刑

五旬翁强奸弱智幼女 百般辩解终获五年刑

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强奸、猥亵弱智幼女案,三名被告人均系五旬老人,其中被告人鲁绍康、周会成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五年和四年,被告人周会汉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7年,1958年出生的被告人鲁绍康明知同居一村的受害人徐某未满十四周岁,且大脑有问题,仍多次在其家中与徐某发生性关系。2005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1957年出生的周会成明知受害人徐某未满十四周岁且大脑有问题,利用诱骗手段在其家中两次与徐某发生性关系。2005年7月至8月间,1957年出生的被告人周会汉明知受害人徐某未满十四周岁且大脑有问题,在自己家中及受害人家中三次以抠摸手段对徐某进行猥亵。

    法院认为,被告人鲁绍康、周会成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且弱智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周会汉以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十四周岁且弱智幼女进行猥亵,构成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的辩解不予认定,对公诉机关的抗辩予以支持。依据三被告人各自的犯罪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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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不可赦,但也应考虑老年人性的问题.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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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判的轻了点
抵 制  韩  货    从  我  做  起

坚    决    不    回    老    图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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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太少了吧,而且没有经济赔偿,这叫什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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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aodingshuizhi 于 2008-5-9 09:04 发表
罪不可赦,但也应考虑老年人性的问题.
判的轻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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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难道和痴呆女性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这个常识都不知道嘛?况且还是未满14的
着实的让人痛心。看来我们的常规法制宣传还是不到位的。
不过上面的朋友提到老年人的行问题也是个尖锐的问题,不过我认为这个是个观念性问题。中国绝大多数老年人认为这么大年纪了还要性生活干什么呢?怕人家笑话。不纠正这个观念而光去解决老年人的性问题是不切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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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是老色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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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判得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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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关注老年人也有性需要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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