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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强行拍祼照逼迫2少女卖淫 5被告人出庭受审

强行拍祼照逼迫2少女卖淫 5被告人出庭受审

为“挣钱”竟强行拍下两名女青年祼照,以曝光祼照等手段相威胁,逼迫其到宾馆、足疗店从事卖淫。5月9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强迫卖淫、容留卖淫案。五名被告人郭超、杨小龙、李欣、武海霞、李海明出庭受审。
    被告人郭超、杨小龙、李欣、武海霞、李海明均系河南省安阳县农民。其中,被告人郭超曾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现正在缓刑考验期内。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夏天,被告人郭超、孟波(在逃)、杨小龙、李欣、李日光(在逃)等预谋给小丽(化名)、小娟(化名)拍祼照,然后强迫她们卖淫以“挣钱”挥霍。之后的一天,郭超、李欣、孟波等人在安阳市一旅社用手机强行给小丽拍了祼照。一个星期后,郭超、孟波、杨小龙在安阳县曲沟镇又用手机强行给小娟拍了祼照。然后,被告人郭超、李小龙、李欣、孟波、李日光以暴光小丽、小娟的祼照及其它暴力威吓手段逼迫2人先后在被告人李海明承包的宾馆、被告人武海霞经营的足疗店等地从事卖淫,将卖淫所得钱财由被告人郭超、李小龙、李欣、孟波、李日光等挥霍。

    此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张涵
                                                法律之家——诚邀你的光临、共建和谐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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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应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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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怎么这么多啊,要做你自己做好了,何必强迫他人去做
抵 制  韩  货    从  我  做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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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垃圾了,什么人都有
因为你快乐
所以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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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中国的法律还要加强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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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渣应该枪毙。
http://jjr1016888.366tia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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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建议法律在量刑上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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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处闲逛 威望 +3 鼓励一下,继续努力。 2008-5-12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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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ngzhao 于 2008-5-12 15:36 发表
应该建议法律在量刑上加重处罚
应当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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