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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初二学生被疑偷手机跳下5楼证明清白(图)

初二学生被疑偷手机跳下5楼证明清白(图)

核心提示:在深圳某外语学校读初二的学生张文正因被同学指责偷手机,他在学校5楼的心理咨询室跳下,造成三级伤残。罗湖法院一审判决张家自行承担所受损失的80%,校方承担20%,也就是赔付26.5万元。


病床上的张文。

广州日报5月15日报道 据深圳罗湖区法院初审判决显示,去年1月22日下午4时许,在深圳某外语学校读初二的学生张文正在学校补课,其间有两位同学指张文偷了同学的手机。事后,张文找学校的心理咨询老师张老师做心理辅导。张老师与年级主任齐老师、年级长罗老师等5名老师以及几位知情的同学一起和张文交谈,最后几位老师要求张文将事发经过写成书面材料。

当日下午6时许,6名老师暂时离开心理咨询室后,张文在心理咨询室里留下“冤枉”两字,然后从5楼跳了下去。据法医鉴定,张文达到三级伤残,此后将只能与轮椅为伴。

罗湖法院一审判决张家自行承担所受损失的80%,校方承担20%,也就是赔付26.5万元。

昨日,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罗湖外国语学校13岁中学生被指偷手机后跳楼致残一案,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跳楼致残的学生张文(化名)当庭痛哭失声,被亲戚推出庭外。张文跟记者说,“他们冤枉我,除了死,我没有别的选择!”

张文父亲在法庭上控诉,学校对事件处理不当,是造成孩子跳楼的主要原因。学校代理律师则称,学校已经尽了自己的职责,不应当承受赔偿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上直击:小张文当庭伤心痛哭

昨天开庭前,记者在庭外见到了坐在轮椅上的小张文。今年仅13岁的他穿着一身蓝白相间的病服,坐在轮椅上,右手还绑着护具,左腿裤脚掀起,右腿被遮得严严实实。张文面目有些浮肿,脸色很苍白,他以后的日子都将在轮椅上度过。

记者问张文,“事情变成这样,你现在有为当初跳下来的选择后悔吗?”张文默默地低头没有回答,沉默了一会,他抬起头说:“他们冤枉我,除了死,我没有选择。”张文的姐姐表示,平时没有问过张文有没有后悔,也不敢问。

在法庭上,当张文的父亲再次重述当时的情形时,一直在庭上抽泣的张文终于忍受不住,痛哭出声。似乎要把长期以来积蓄的情感发出来一样,张文在庭上发出一声声声嘶力竭地号啕大哭,张文的父母、姐姐及其他亲人都泪流满面。

随后,张文的亲人不得不把他推出了庭审现场。

双方观点:家长学校皆不服判决

一审判决后,张文的父母和学校都不服判决,各自向中院提出了上诉,双方的上诉理由都一样,认为对方要负全部责任。昨日,深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张文是否偷手机已经不是案件争论的焦点,双方的焦点都放在张文从寻求学校心理辅导到跳楼自杀过程中,校方的行为负有什么责任上。

张文的父亲昨日在法庭上陈词称,该案性质不是一审判决认定为学生自发的自杀、自残行为,而是校方侵权造成的学生伤害案件。张父认为,孩子从想寻求老师心理辅导,到选择跳楼自杀,完全是学校处理不当造成的。

而校方代理律师则认为,此案应当引起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的关注,但是学校的义务是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在该案中,学校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不应当承当相关的责任。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你学校有什么不服判决的,人家好好一个孩子被你们毁了,终身都得家人照顾,学校承担的太少了,应该全部承担!

即然你说了学校的义务是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在你学校里面出了事,你不负责谁负责?

学校的义务是教育,但是处理的明显不当,不但伤了学生的自尊心,还说家人要付全责?

如此铁心不负责学校!如此的判决!---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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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教育迫切需要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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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youp 威望 +3 鼓励一下,继续努力。 2008-5-16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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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的是宽容,希望这种悲剧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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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youp 威望 +3 鼓励一下,继续努力。 2008-5-16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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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只追求升学率,成绩,所以现在的学校有很多都是在学习上下功夫,而忽略了学生的品德教育,工作方法简单。现在的孩子,大多被家长宠爱,抗戳能力太差。这件事学校有一定的责任,学生个人也有一定的责任,双方都应该冷静下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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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事件处理不当,是造成孩子跳楼的主要原因。
当日下午6时许,6名老师暂时离开心理咨询室后,张文在心理咨询室里留下“冤枉”两字,然后从5楼跳了下去。
一个初二的学生,应该加强监管。他的思想很单纯,老师居然没意识到?学校居然还有心理咨询室

法院的判决,似乎不妥,未成年保护条例应该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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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教育非常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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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的是宽容,希望这种悲剧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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