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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参与方式很简单,给出4个题目,均是单项选择题,答对了就会获得加分鼓励!分不是很多,但是却是一种互动,希望大家能积极参与,在娱乐的同时学习一下法律知识。 答对的朋友将在第二天给予加分!祝大家能够多多学习法律知识! 欢迎中天法律咨询团的朋友参与,但不参加评奖。
下面是今天的题目: 1、周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一女。儿媳一直侍奉她,女儿早已出嫁。周老太太去世后,留有房屋三间,周的丈夫多年前已去世,周没有遗嘱。周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三间房屋。儿媳认为她应多分,对此案,下列哪些观点不正确?( ) A.儿女两家平分,一家一半 B.媳妇与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 C.孙女有代位继承权 D.媳妇和孙女得两间,女儿得一间 2、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元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二儿子和女儿 B.小儿子 C.小儿子之女 D.大儿子之子女 3、代位继承不适用的条件是( ) A.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B.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C.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D.被代位继承人须有继承权 4、甲与其父乙、其14岁的儿子丙一同进山找猎,不幸遇到雪崩,3人全部遇难,甲妻丁闻讯悲痛而死。甲母戊与丁父已料理完丧事后,为了争夺甲等人的遗产发生纠纷,戊主张全部财产均归她家所有,要求继承全部遗产,而己则要求继承丁的遗产。双方发生争执,已带着其子康将电视机搬走,戊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查明,乙与成的共同财产价值3万元,甲与丁的共同财产3万元,丙只有其干爹赠与其的两千元;甲乙丙丁无其他近亲属关系,并无遗嘱。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甲的遗产有多少?( ) A.1.5万千元 B.3万元 C.1.6万千元 D.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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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4日有奖问答题: 参考答案:BDDD 1、B评析:某甲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78页,《执行民事法通则意见》第161条。视为完全民事为能力人发生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监护人可以选择是否替他承担责任,也可以承担责任后,向被监护人追偿。 2、D评析:杂志社未经甲女士得同意而拍照并刊登,侵犯了甲女士的肖像权,将其肖像和揭露假文凭的照片和文字联系起来,容易使人已为甲女士与假文凭有关,丑化其人格,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同时也侵害了她的一般性的人格尊严权。 3、D评析:D项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8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并未给甲女士造成严重损害后果,其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可不予支持。 4、D评析:A项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杂志社和摄影师之间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甲,并且摄影师的行为为职务行为,应当由杂志社负责。C项,杂志社应当对照片的内容进行审查,对这样一幅明显侵犯他人权利的照片仍然发表,存在过失,不能免责。D项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8条。
奖励办法:四题全对奖励12中天币或者威望。 不全对者每答对一题奖励2中天币或者威望。
今后每周1——5举办有奖答题,周六、周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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